星期四, 9月 23, 2004

補償心態

上班族朝九晚六是最正常的上班時間,我也不例外,每天只要九點進公司即可,照這個邏輯推論,我大概八點多再出門即可,更何況本公司根本不用打卡,晚來一下下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可是咧!我習慣性的七點多就出門,為得是早點到可以到附近的7-11看看雜誌。

今天早上,一切照例,可怪得是,車子怎樣等就是不來,15分鐘之後,我煩了,決定換搭另一條路線的車子,但,另一條路線車子來了,我卻猶豫了下沒上車,然後往前走了一點,攔下了一台計程車,上車。會這麼做的原因,不是因為時間趕可能會遲到,而是,換搭一路公車雖然也可以坐,但,下車之後卻還要再走約8-10分鐘的路才能到公司。8-10分鐘對於一個很原本就還蠻會走路而且還頗為喜歡走路的我來說,其實,是小Case;然,自從上個月生完病之後,我不由自主的就會想幹嘛要這麼虐待自己?!於是乎,常理上看起來沒啥必要的事,就會不管他的做下去。就像昨天,明明只是要到捷運站去儲值,但,經過SOGO,看到特賣會的字眼就不由自主的走上去,然後,再普通用力的小逛一下順道撈了衣服回家。

沒有必要的花錢,就叫亂花錢。但,為啥會亂花錢呢?經過我仔細的分析,赫然覺得這根本就是一種補償心態,一種因為之前住院啥都沒買,啥都沒吃,啥都沒玩耍覺得自己好可憐的補償心態。感覺起來,這種心態好像很要不得,但,目前,我還是不想管它;至於會持續多久,我也不曉得,不過,還是不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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