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4月 22, 2005

會吵的人有糖吃

我在想,我可能是太天真了。總覺得工作這個玩意,有沒有在做,是看得見的。

原來,不是這樣啊!住在樓頂上的人呢!可能是因為住得太高了,看不見樓下,形同瞎子。

那是要怎樣呢?!在樓下搖旗吶喊、鑼鼓升天?!這樣,住在樓上的人才會往下看一看發生什麼事?

要是歡鬧有理也就算了,偏偏呢!有的時候是因為搖旗吶喊喊得高分貝、鑼鼓敲的太大聲,搞得樓上的人覺得很吵,為了制止吵鬧,所以當起神燈滿足那些敲鑼打鼓的人,只為了讓他們能夠乖乖的、安安靜靜平平和和的不要再來找他的麻煩。

那這樣不喜歡敲鑼也不喜歡搖旗吶喊那一套的人是怎樣?住在樓上的人現在是當他們都是死人就對了,死人,不會說話,所以沒有聲音。

我想,住在我樓頂上的人可能還沒那麼壞覺得我是死人,不過,他可能覺得我是啞巴兼好人,所以只會點頭照單全收什麼都OK。是這樣嗎?我很懷疑。不說,是因為沒想過要說,就是OK,那有什麼好叫叫叫的(也就是說一旦不OK了就是直接再見啦!有什麼好叫的);不說,是相信住樓上的人還有眼,他看得見;不說,是因為如果要說才能搞得到基本上應該要拿到的東西,那麼我覺得相當無聊,這等同是我要來的,不是他覺得我夠OK所以給,這樣,感覺,很差。

早上看過一篇文章,作者分析職場上有很多「動」物,有的人動腦,有的人動嘴,有的人動手。文中有那麼一點用男女升等問題來做主軸,作者認為女生之所以比較難被升等是因為動手多、動嘴少;反之,男人之所以比較會被升等,乃因動嘴多。基本上,用男女來區分,有那麼一點不是太厚道。這樣的情形,我是覺得不分男女職場上處處看得到,有些女生其實也只會動一張嘴,把工作都推給別人,只不過比較敢叫叫叫,所以就變相的吃到糖。作者文末的結尾是:埋首努力,你的「手」將會越來越發達,但你的「嘴」會越來越萎縮,嘴巴萎縮的結果是別人忘了你的存在,也忽略了你的努力。

我雖然很討厭那種叫叫叫就有糖吃的行為,可不能不承認作者說的還真是有幾分道理。因為,事實上就是有一堆人眼瞎、耳聰,腦袋邏輯令升斗小民相當費疑猜。因為這樣,導致我對職場上的「要怎麼收穫先要怎麼栽」的信念,正以土石流的速度崩塌中。栽個鬼啊!我看,就叫叫叫好啦!叫叫叫比較快。真是不講話你樓上的人還真當啞巴?!至於糖?不是每個人都覺得糖是重點;有的人的重點是在奇摩子。奇摩子都無法按奈了還做什麼鬼事。

2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阿貝:
你瘋啦?
在這吵沒人給你糖吃的
把那文章MAIL給你的主管後
趕快在汔壺茶過去
順便給它個曖昧的眼神
它就知道怎麼做了
阿正

匿名 提到...

上面言論純屬笑話~
我相信~
主管\老闆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不過怎樣讓他的眼睛雪亮呢?
最有效也是最糟的方法就是~遞辭呈
其次就是怎樣把自己的豐功偉業立個功德碑
讓老闆或主管不想看到都難的狀況~任勞任怨
這是真心話
阿正

匿名 提到...

星期一快遞兩個依蕾特布丁給你厚,乖.(這個布丁,現在訂,最快要5月12日才拿得到勒)

我和你不同,平常就在老闆面前叫叫叫,我老闆,是很Fair,很盡力的,所以,我有諸多不滿,都不是因為他,都是因為遙遠的海外老闆.

你老闆呢!只能說不懂管理,在該硬的時後不硬,該軟的時後不軟(我是說管裡啦).

我一直覺得,下面的,該走的就讓他走,硬留下來,心早已不在,反而會影響到其他員工,真得留下來,只能留一時,不能留常久啊??為何老闆總看不清楚呢...讓吃苦耐勞的阿貝貝,奇檬子極度不爽,想到小拉的公司當小妹(<-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這老闆,真是笨到極點(不過,兩年前,周糟也發生過一次類似案例,把真在在做事的員工都給氣跑了溜)...

阿貝,不要忘了,工作是為了玩樂..

對了,上面阿正師傅的廚房,之前好像有在徵人,要愛喝咖啡的,不知還有沒有缺,問問師傅要不要收留你好了喔.乖...

匿名 提到...

師傅說最有效也是最糟的方法就是~遞辭呈,我承認.

但,我覺得一但遞了,就真得要走了;我跟你一樣,不喜歡以這做為手段,走就要走的乾淨,不要留下惡名,如果,每次都要這樣耍手段(ㄟ,隔壁公司就有一個,一路高昇呢...),那豈不是很累?

當然,要耍這種手段,要自己先建立起自己的價值,要不,一提,人家馬上Say YES,那,自信心當場被擊潰,就糟了.

匿名 提到...


會吵的人有糖吃
這種血淋淋的事情 每天都嘛在發生
氣不過的人
要嘛 就也開口要糖吃 不然就走遠一點 離開眼不見為淨

我也不知道
為什麼很多主管的眼睛都是閉著的
誰能告訴我為什麼..

匿名 提到...

親愛的版主:
這年頭是沒有人"埋頭苦幹"了啦,
一定要"抬頭苦幹",
你一直"埋頭苦幹",
誰看得到你的頭啊?
這...就是社會真實面
很喜愛你的blog
請問可以把你加入我的連結嗎?

匿名 提到...

吵亦有道阿 :Q

Becky 提到...

◎Dear 阿正師傅*2
嗯!會吧!當真的要再見的時候,這篇,連同各位的留言,外加一本「大象起舞,老鼠當心」會送給他,至於茶,我想,就不必了。留著他自己泡吧!反正平常他就很愛擦桌子還是什麼的,讓他去泡茶,我想,他應該不會覺得怎樣。
你說的對,最有效也是最糟糕的方法就是遞辭呈,但,這是我最不屑的作法。有些人,或許覺得用這方法無關緊要,反正能得到東西最重要;Maybe,別人的作法,我無權置喙,這是個人的選擇。或許,我還是天真,但,我不想降低自己的格調。

◎Dear 張小拉*2,
老實說,現在布丁給我,形同浪費。好吃的東西,時機不對,或許是糟蹋。
『該走的就讓他走,硬留下來,心早已不在』這句話該送給D小姐,雖然,我說我可以理解著急想留人的心情,雖然,我很敬佩她的工作能力,但,很抱歉,她這種作法使得我對她打了很大的折扣。這算是勒索嗎?偏偏OOO真讓我XXX的想罵髒話,勒索永遠可以成功。這算什麼?
『工作,是為了玩樂。』我一直是這樣啊!目前的狀況看來是,那也要看值不值得。奇摩子!我就說啦!所有的所有,就是奇摩子問題,他欠我很多答案.......
我才不會像某些人一樣,嚷著辭職當手段。明天,大家等著瞧啊!瞧瞧那個三不五時嚷著覺得工作很無聊,很想閃人的人是怎樣。I will wait and see!

◎Dear珍
有些人,開口,不見得是要糖。重點在講清楚。大家都不要把自己想的太偉大。一間公司不會因為一個員工閃人而倒閉,沒有誰是不可以取代誰的;但,我也相信劣幣趨除良幣這句話;還有,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至於妳的為什麼,等我問清楚瞎了眼的人之後再來回答妳(笑~)

◎Dear Chantal
是啊!我現在知道了。不過,就算把埋頭改成抬頭,我想,要裝做沒看到還是可以的。(笑~)那這時怎麼辦呢!好吧!那就敲鑼打鼓吧!
加入連結,是我的榮幸。謝謝你喜歡我的Blog

◎Dear Alann
我倒想試試看無理取鬧,反正有人都吃無理取鬧這一招啦!那幹嘛還要有道?

匿名 提到...

親愛的,那,布丁是要還是不要?
這樣好了,回家孝敬阿貝家二老好了,阿貝,就不要吃了厚,省得浪費.

Becky 提到...

我是白痴,書名,打錯了。是『老鼠起舞,大象當心』
唉~就是有人愛做老鼠屎。搞得我自己都覺得如果用那個爛步數,我也是老鼠屎

◎親愛的阿不拉
廢話,當然要。
總是要吃吃看那個到底是什麼味道啊!

Blogger存在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提到...

突然發現:「大象起舞,老鼠當心」比正確的書名「老鼠起舞,大象當心」來得有道理。嗯,阿貝,謝謝在聽你抱怨的同時還得到了一個頗深的管理哲學。

關於主管瞎沒瞎的問題,我最近倒是知道一種抱怨的方法很妙。故意和主管交換MSN,然後當氣到不行的時候,在MSN暱稱上面寫上大概超過兩百個字的抱怨幹譙。你的主管可能會看到,也可能因為根本不關心你而不會注意。但是你已經公告天下你的不爽,接下來不好做人的就不是你,而把球丟給你的主管了。

哇哈哈,頭一回想通用這招的人的用意時,我真的好佩服這位女士的心機。厲害厲害,殺人卻不讓對方還手,只能忍著氣被捅。好爽好爽!

匿名 提到...

Dear小拉拉:
來來來,布丁快遞給我,雖然我已經爆肥到不行,但我願意"犧牲"。呵呵呵!

Dear Tokal:
啊咧,你那超過200字的幹譙,我怎麼沒看見呀,莫非我的目瞅給蛤仔肉葛到了?

Dear阿貝:
或許這年頭就是如此病態吧!但我始終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天公還是疼憨人的。只不過是,老天爺可能近視,要花好長的時間,才會看清楚事實的真相;等他終於發出正義之聲時,說不定良幣早就走了,不願意繼續待在這個污染的環境裡,和稀泥。

吵著要糖吃,一次兩次三次,或許要得到,可是如果不懂得秤一秤自己的斤兩有多少,還一再地慾求不滿的話,終究還是會有玩火自焚的時候。我是這麼堅信,把自己的能量充滿充足,盡自己的本份把事情做好,至於外在的一切不堪的紛紛擾擾,能忍則忍,不能忍就潚灑離去,找尋一個讓自己能夠快樂工作、揮灑自如的空間。

前一家公司,表面上看來看似乎是政治鬥爭下的犧牲者,可我一點也不在意,一個己經不值得留下來的地方。果然,現在更亂,亂到還在裡頭的人忍不住在MSN上寫著,「公司快倒了啦!」;現在呢?那個一再用辭職作籌碼的人,狼來了喊太久,加上耀武揚威的兇惡行徑,終於沒人想理他了。這下子可好,據最新消息指出,終於「玩完了」!!

每次看你的文章,都會引發我一拖拉庫的感想,然後留言就一發不可收拾。或許,該寫篇文章來回應才對。先醬子,祝,這一周都很愉悅!!

匿名 提到...

來不及了啦.阿貝把布丁要走,食療去嚕.

匿名 提到...

◎Dear Takol
我想,我用的方法也是這招。說清楚,講明白,反正我做好我的事,是怎樣,大家心知肚明就不用再廢話。
那麼,請你也好好的佩服我一下吧!我一共桶了三刀。

◎Dear魚兒
事情的真相是如何,大家其實心裡都有數。指不過選的方法不一樣,有人要選把頭埋在沙裡,那也是沒辦法。
能如何?fight吧!這裡的fight不是說要爭奪啥!我的理念是,我講清楚,你知道,大家好辦事。將來怎樣,個人承擔。
留言就是一篇文章。這樣很好啊!不矯飾的留言,才是最真實的情形。(笑~)
愉快,這一周我當然可以愉快;反正,就是那樣。

◎Dear張小拉
布丁,論軟嫩度,不夠軟嫩;目前吃到柔嫩一絕的,還是義順當之無愧。
不過,焦糖或著布丁的滋味,很不錯。
又,這個,小大,吃完,很飽

匿名 提到...

阿貝...
看到你這篇文章真是非常有感觸...
我們這裡就是...
要吵才有糖吃
偏偏我不敢吵>_<

By Claire

匿名 提到...

彈弓??

你覺得如何??必要的時候打破窗子..這樣就可以吵醒少量的人,然後可以直達樓上^0^

匿名 提到...

>>一間公司不會因為一個員工閃人而倒閉,沒有誰是不可以取代誰的
相當同意這句話,所以千萬不要自視甚高
如果不想換工作的話,還是不要亂吵自討沒趣

職場上,EQ很重要!尤以跟主管的互動更是
我就是那個EQ不高又白目的人,常常惹得主管不高興,所以做事一定有我的份,論功行賞總是輪不到我...

不過那又如何,每當我工作不如意的時候,想想我的兒子,我又放下不滿的情緒,因為工作只是一部份而已,是我養家活口的工具,我的生活重心不在那兒呀!跟大家分享^^

匿名 提到...

◎Dear Claire
狗急了,也是會跳牆的。我想,不是不說,只是時候未到;氣極了,我想,妳也會豁出去的

◎Dear 月半
拍謝啦!我不會玩彈弓的說(羞)
我怕打到我自己。我連彈橡皮筋我都不太會(再羞)

◎Dear DJ
我覺得像妳這樣是最好的,生活的重心最好不要擺在工作。我自己也是以這奉為圭臬的。不過,妳的重心比較有價值;以我目前來說,工作雖然不是我的重心,吃喝玩樂看起來好像比較像是,不過,這種重心,感覺起來像浮萍一樣,有時候,會有點無依的感覺。這樣,小糟哩!
所以,還是像妳這樣最好(笑~)

匿名 提到...

其實我之前也是吃喝玩樂才是我的重心,結果被我老公教訓,他說人要努力的工作,才能享受所謂玩樂才帶來的快樂!

但是當遇到不對的老闆或是自己沒有興趣的工作時,真的很難說服自己完全無抱怨的辛勤工作,你說的沒錯,我現在的重心是允嘉比較有價值,感謝允嘉解救了我^^

不過還是要調適一下自己喔!真的不如意的時候,就什麼都不要想吧!
希望你的工作順利~

匿名 提到...

嗯...就像是呆伯特法則一樣
很厲害ㄉ要繼續靠他
挑來挑去...
升官ㄉ是ㄍ無能的傢伙

所以...吵一下無能ㄉ傢伙
他才會恍然大悟
底下的人缺糖吃

剛好
我也是不會吵ㄉ人
很餓ㄉ

Becky 提到...

突然發現,人與人,果然都是受到磁場相近的影響。瞧!這的主人,不太愛吵糖吃,結果,來這的看倌,也都是一堆安靜要不到糖的。唉~~

◎親愛的dj
我跟妳老公的順序剛好相反。我的立場是,正因為為了玩樂,所以才能努力去工作。
也因為這樣,所以才能很沒志氣的繼續當女工吧!哈哈~~

◎親愛的Dreamplanet
我很懷疑,吵一下,就真的知道嗎?anyway,就看著辦吧!(笑~~)

匿名 提到...

很喜歡版主你的文章
我可以轉po這一篇嗎?
(會註明出處)
最近遇到事情才發現真的要吵才能有結果

Becky 提到...

◎Dear 嘎
OK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