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23, 2015

2015 the north face荷蘭古道越野被迫流局兩三事

對於參加賽事,已經朝著慎選賽事的態度,沒想到還是踢到鐵板。這,不是所謂的地雷賽事,因為根本沒賽可參。第一次見識到距離比賽前三天,才告知當天賽事取消,而且還不乾不脆的寫了"延期舉辦"

實話說,對於賽事沒辦本身這件事,我沒啥氣憤,一則是:心態。報名時因對荷蘭古道這條古道的風情心生嚮往,但只要上山就會搞不清楚方向的山路癡的我來說,要上去還是得靠人家這種已經地上標好標記,一大堆人都在上面可以"盡量"跟上的這種活動才有機會一探究竟。遂,我抱持的態度是:就趁機會上去看看啊!競賽與非競賽的心境有差,削弱了很多衝擊度。二則是:靠勢。四、五月的時候曾經跟過幾位已經將陽明山山徑路線弄得很清楚的友人,走過一小段此次賽事行經路段。於是,有活動也好,沒活動也罷,反正只要大家有時間,再相約一起依照原設路線,自己跑走一回,也不是什麼難事。

實際上,我更傾向於後者,也就是幾個熟識路線的好友,相約了上去這種形式而不是依附著賽事的狀況才上去。一是:只要是大型活動就會同時有上百上千的人在同一條路上,尤其是比較小的小徑,對於我這種不快也不慢,對山徑沒啥把握的三腳貓來說,很尷尬,速度不一定慢,卻有可能會因為人群擁塞原地等待而不耐;速度不快則只有兩種下場,一是因為把時間浪費在塞人上而開始焦慮會不會影響到後面關門時間,二是怕自己的慢速會造成後方可能技術能力比自己好的人的妨礙,搞得心理壓力很大。是以知道流局,覺得也好。

不過,這不代表我認同這整個事件的處理過程

首先,幾個參與報名的朋友,都覺得很扯。除非天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很少有遇過賽事前三天才告訴你/妳:延期或取消的,特別是它貼出的『延期』公告理由是:舉辦地點陽明山的陽管處不准許。

看到公告的時候,我只覺得這主辦單位很天真,他是不是覺得只要這樣貼出來,有告知就好了?!姑且不論後面還有很多的眉眉角角,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7/9號陽管處公告,那你/妳為什麼拖到7/15才官網跟選手公告,而且是選在晚上的時候更新(←7/15當天早上我確定沒有發布,因為我還上去查看路線與朋友討論當天早上共乘接駁一事),參賽的人可能7/16早上才知道,甚至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再上官網去瀏覽,尤其是在早就收到物資或者像我這樣事先已上官網看過集合地點、活動流程表、路線圖..等資訊之後。

為什麼沒有同步簡訊或者email各別通知報名的人???這些資料我們在報名的時候都有填寫過了,有心要找,並不難,遺憾的是,這通知的過程顯然很有瑕疵。當然,我還是有收到簡訊了,只是,是在7/16的傍晚;而對7/15透過友人告知已經上了官網知道這個賽事取消的我們來說,這簡訊只讓我覺得:應該是很多人告訴主辦單位該要各別通知參賽的人,主辦單位才做的吧?!再者,就算同步公告好了,前三天才告訴你,這樣,很對嗎?是以為大家都沒有後續的事情需要應映?以為全部的參加者都住在舉辦地台北?!完全沒有考慮到三天的時間對於中南部外縣市的人說,太晚了,住宿、交通等事都需要跟著處理,國內都已經是這樣了,更何況要是有國外的參加者呢?事實也證明了確實是有外國參賽者,甚者,人家根本看不懂中文,可簡訊發的是中文外加一個官網連結(裡面也都只有中文),因此,根本就不知道賽事取。消。了。

從公告看得出來,那幾天,主辦單位應該是極力爭取,拖到最後一刻真的沒望才通知;可這也代表了他們很天真,覺得只要講講,找尋變通的名稱申辦或者再凹一凹就會核准。遂,第二個從我腦子裡冒出的就是:啊~這主辦單位不夠力唷,湯圓沒搓好。

跑山、登山、越野、競速或者健行這爭議名稱,去年早上過新聞也不是啥新鮮事,有接觸過這類活動的跑友也能夠理解是怎麼一回事。坦白說,我個人不是很認同變更名稱而得到許可這種事情,底心裡,我還是會覺得:這是鑽漏洞,而且明擺著就是原計畫不一樣。當你拿A方案去報備,可實際做出的是B方案,如果出了問題,那人家是要拿A來究責還是拿B呢?許許多多的意外的產生,很多都來自於大家的覺得:沒。關。係。或者,沒那麼衰啦!

八仙一案就是一例。國外也曾辦過,所以我們也是啊!有什麼關係?!是的,沒事的時候都沒關係,有事的時候就是爛攤沒法收拾。此公告一貼,很難不讓人聯想到這風頭上,公部門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情況下,乾脆禁止,省得出事跟自己扯上關係。是以,我們也還覺得這些公務員因噎廢食的很可笑,你/妳不允許,難道大家不能自己去嗎?

大家當然可以自己去,因為陽明山是公共場所。妳/你越八股禁止,大家越矛頭指向你/妳,直接說:憑。甚。麼。去公共場所活動本來就是大家的自由,是有哪條法律規定不行?!對,沒有。可這也就是莫名的盲點。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但有些事情還是有所謂的道德與尊重的尺度,於是,那些事情就不是只是非黑即白的可以與不可以,而是合不合適,以及有沒有相關的配套方案。

如果按照陽管處發的公告來看,我是可以接受:『假日登山遊客眾多、步道路幅不足,競速恐造成衝撞意外事件並影響其他遊客安全』..這一點來勸阻。因為,確實,而這點也有這有戳到我:跑友與山友、一般遊客互相尊重的這一點。主辦單位當然可以拿走著走著就跑起來的這點當作:選手自身競速非我願,我又不能控制她/他;可只要有這種想法的產生,對我而言,就是削弱了你/妳沒有設身處地的為一般遊客著想過的心。你/妳爭取跑友的權益很好,但陽管處照顧到一般可能連健行都有問題的民眾也沒有錯,畢竟,陽明山在一般假日時,上手的健行者,有,只單純攜家待眷踏青,什麼技術裝備都沒有的老的少的幼的都有,這些,他都要顧及到,因為陽明山國家公園就是他的管轄區,那是工作,是他的職責。我自己賽事當天取消時上去,有時緩緩跑起來,遇到對向一般的健行、踏青遊客側身讓道給我們時,都會有點不好意思。人家對我們很友善,那參賽的跑友是不是應該也該有相互諒解的胸懷,不要覺得好像很多事都是理所當然應該的,被禁則是被矮化被排擠被曲解。正所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也許主辦單位沒有這麼想,但報名參加的人可不一定。參賽報名繳費,就是會讓人產生這種很多所謂的:理所當然的應該的。就像平常都知道垃圾不可以亂丟,但一般路跑的馬拉松就會亂丟,反正有付費,那些垃圾本來就會有人清,不干我的事。所以如果有人真的撞倒了一般遊客受傷,他/她會認為一般遊客根本就不該出現在山徑裡妨礙其他選手的這種事,我一點都不會覺得奇怪。而要再講到究責,那問題就可能就更繁複了。

扯遠了。雖然我認同有可能會擦撞一般遊客這點,但陽管處列寫的其他項,就顯得有點沒智慧,很容易讓人抓到語病。『越野跑於山徑鋪面衝擊頗大,影響水土保持』,那,難道一般的登山客不會?!事實上有很多沒有公德心的登山客,做出更多破壞水源,製造垃圾汙染山林的事情,是以大家都很愛咬著這一點闡述利己的部分,製造族群紛爭。最常聽到的是:很多跑友都比登山客要更無痕山林。老話一句,一樣米養百樣人,劃分群體沒有意義,只要有人,不管是在哪一個群體裡,沒有公德心的人就是沒有公德心,無關跑友還是山友。拿哪個團體來佐證自己比較好,坦白說,很。沒。意。義。何況,是有收費的活動。

活動,之所以會產生不快、爭議與分歧,最主要還是在於:收費。今天,2015荷蘭古道越野賽延期事件的始末,最讓人詬病的地方在於:賽事未經許可就直接開放報名與收費。我個人認為不該倒果為因,先不論陽管處,於法,有沒有權利批准活動與地點的使用;但現有的流程規則就是:申請→許可→進行,那就請遵照。可主辦單位顯然不是這麼做,經過一些參賽者的兩方調查,他們是:4/20~5/25活動前置作業直接進行(報名與收費)→6/26提出申請→7/9被拒→7/15晚貼出公告7/19賽事延期舉辦。看這流程,不難發現台灣人很多便宜行事,僥倖的心態。我的猜測是:他們要不是覺得都已經辦過兩年了,反正一定會核發,時間快到了再申請就好了;就是或者知道跑山或者越野跑不好申請,遂,能拖就拖,不能拖也無所謂,馬照跑舞照跳,管它許不許可,被抓到,了不起罰錢就好。

尚未知道始末的狀況下,我們還覺得陽管處也太因噎廢食,禁止的莫名其妙。可知道主辦單位的活動是這樣做的時候,非常的愕然。我想很多人報這場賽事,一方便是參與過的人很有口碑,二方面是它還打著The north face的招牌,我自己就是因為對這品牌有所謂的信任感,畢竟北臉100的越野賽事都已經冠上「國際賽」。我認為,越野賽的舉辦應該要更嚴謹,山徑不比平路,會隨著地形、地勢高度、氣候而產生更多的變化,所造成的風險也會比一般平面道路強,救援也需花費更大的時間與心力,這已經不是單方面只有主辦單位負責就可以,相關單位如舉辦場地的管理處也該知道,才能有效的應對。可主辦處理賽事的方式竟然是:唉呦~沒關係的船到橋頭自然直的心態。甚至在有些氣憤的參加者去電陽管處詢問下,我們才得知,他們去年2014荷蘭古道的賽事,是連申報都沒有申報,賽後才去補申報;這樣的行事風格下,我是不是也該懷疑該有的保險他都沒有參保?!反正:哎唷~不會出什麼事。

這真的是讓我情何以堪。我自認為自己選擇參加各個大大小小的活動,算是謹慎又注意安全的,因此我也相信我參加的活動的主辦單位,是有好好規劃,好好照章行事的;可,事實不是這樣,這不是陷我們這些參賽者於不義之中嗎?

好啦!你不照規範走,錢先收了,當天賽事沒有舉行,後續又沒提出相對應映方式以及已收費用如何解決,所有的問題都推給因為陽管處不允許,不是我主辦不辦。讓其他人誤以為是陽管處出爾反爾的強行禁止。這樣,對嗎?八仙塵暴後有些人提出以後參加活動要更為謹慎真注意了解主辦單位的背景,評估相關的風險。陳如上述,我與友人自認為參賽前都算小心謹慎的選擇以及還會打探評估一下相關背景。可如果主辦單位自己不按著檯面走,檯面下都是胡亂處理,該報備的不事先報備,一而再再而三先斬後奏的直接舉行,事後被抓到了以罰款了事的心態行事(反正罰金很少),莫怪陽管處的人要禁止。我跑步,也健行,但,我更是一般人。就一般民眾的觀感而言,這就是草率;訂定的規範沒有遵守,報備的事由與實際執行的不合,就是一種不誠實的表現。而一些跑友,對於越野賽被禁止,感到被矮化被區隔。可在氣憤之餘,請先想想,這到底是誰造成的???人必先自愛之而被愛之。所謂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當然,不是所有的主辦單位都是這樣,但,只要一個兩個的出現,第三個就會被懷疑是不是也是這樣,很容易被貼標籤。我只能說,如果現在有些舉行賽事的人或者熱愛越野跑的人覺得申請很不合理,覺得自己很委屈,為什麼只是單純跑個山的活動就要被當成宵小。這,都是共業,因為,就你們先偷偷摸摸的來,所以才會變成這樣。自己都不反省舉辦賽事的態度與做法有沒有問題?又怎麼能要求人家理解你/妳?!

人的朋友群,很容易一致。跑步的人在一起,講的就會是跑步的事情;登山的人在一起,講的都是山;露營的人在一起,討論配備不亦樂乎可不知道的人就如同鴨子聽雷。不管是甚麼友,其實,這些,都是興趣。興趣喜好人口的比例,在全國人口總數相較來看,不管再怎麼多數,都會是小數。這世界,還有很多的一般民眾是不了解這些興趣裡背後裡學問的;也於是,當不照規範走又發生事故的之後,一般人的反應當然會傾向於:這些人自己找死,怎麼會有人允許他們做這種活動。因為,就一般人而言來說,他/她生活世界,知道的單詞,有「爬山」有「健行」有「踏青」,就是沒有「跑山」這個詞。

也因為在一起的族群太多相似,很容易會有一些看不見與聽不見的盲點。你/妳認為你/妳與你/妳認識的跑友相約跑山時,都很禮讓登山健行的朋友,大家互相尊重,也都無痕山林。不代表其他你/妳不認識的跑友也是(何況是千人的賽事)。我認為,不管是山友、跑友...甚麼友,都要盡量避免陷入這種迷思。回歸溯本,我們還是一般人,既然是一般人,各種個性,有著千奇百怪不同的價值觀,會做出不同反應的人,都有。

與其氣憤的抗議這個抗議那個,不如先要求自己做正確的事情,並且教育與教導給其他不守規矩或者新接觸的人。當群體的人都有公德心有道德感,會為別人著想,不帶給其他人困擾,會互相幫助時,呈現出來的模樣就比較會讓大家接受。就像如果現在路跑賽,大家都能夠做到紙杯、海綿、果皮好好丟到垃圾桶,賽後迅速清潔恢復原本的秩序,就不會讓人有咬著跑步的人上去山上跑會製造髒亂的藉口;而舉行賽事的單位,嚴以律己的處理相對的規範,提出完整的配套計畫,自己不鑽漏洞,這個才是責任感。自然就會減少了其他人禁止的機會,也才有更多的影響力感染其他民眾一起來支持與參與。不然就是很容易被一般民眾給標籤化成:這些人吃飽沒事幹,太閒,亂來的負面印象。

我每次只要看到有人會拿著日本的馬拉松或者越野賽來佐證,提出相對的訴求時,都會很感嘆。日本這個族群的個性是從小到大就塑造成:不要給其他人添麻煩的族群。正因為這樣,所以他們很守規矩,賽事提出的計畫表有一定的嚴謹度,也會將周遭環境的影響度,降至最小,執行力更是確實的讓人沒話講。『2015 the north face荷蘭古道越野賽』在官網上貼出陽管處的公告後再連結了關於越野賽的環境破壞,我有話要說這則相關研究報導,在我看來更加感嘆。想爭取時,就會拿其他國家的案例來說明。既然如此,那我也很想要知道【古塵流】這間主辦單位提出的計畫表到底有沒有像其他國家那樣的嚴謹?!配套方案又是什麼?賽後恢復正常秩序的執行力又如何?指責別人來阻礙你/妳之前,請先想想你/妳又提供了什麼?

寫文的時候,已是賽事流局後五天,此場賽事主辦單位:【古塵流】,到現在還沒有公告延期、退費機制等後續方式。此等事前沒申報,賽事無法進行,事後對繳交的報名費用如何退款又不提及的作為,和詐騙,有甚麼兩樣?最讓人覺得丟臉的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掛著The north face的招牌,吸引了不少外國人前來參賽,不聞不理的態度讓外國人紛紛留言。當喊著舉行越野賽事要和國際接軌,遇到問題時卻不積極處理,那才是跟國際脫軌的開始好嗎?以後誰還敢來這裡參加啊!

延伸閱讀:
大貓的幸福口袋:登山和跑山需要對立嗎?
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內雙溪古道連走「荷蘭古道」
(雖無關賽事,但我很喜歡這篇的原因是,裡面提及了兩位價值觀大相逕庭的老先生,一個希望大家親山,所以自發性做路線指示牌、整路;一個怕優美山林被人知道的話會造成太多破壞,所以會去拔做好的指標。兩位有各自的想法,卻也互相尊重,就算碰面也不會互相抱怨。)

BTW,我本來還沒覺得這麼悲情,可看到這個外國人留這句:It is a real sham that we have to beg for or money back...突然,也跟著心酸了起來。小市民我們好卑微啊!

4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最後這句真的很可憐,要是在外國,這家公司應該會被告詐欺吧

Becky 提到...

@親愛的家毅
是的,他的最後一句是: If this was in American it would never happen plus my lawyer would be in thier face. 真的就是律師見啊!我們要群體去處理也可以。但我發現現在很多參賽的人是再給他們一個機會,不管是延期或者說明,只是,都過了一個星期啥都沒有說,就代表這間公司危機處理的程度是-100。這樣的主辦活動公司: 古塵流,就算延期或者再賽事,大家也應該要抵制。非常差勁

方小V 提到...

離公告至今已經近20天, 然後呢??這家公司真的爛透了!還我錢來!!(大怒)

我覺得"本位主義"真是要不得的心態, 有天晚上我跑在我家旁熟悉不過的河濱步道旁,有位中年單車騎士(非專業車衣)從我身旁經過時,大聲地說"奇怪捏,跑步的人怎麼不去跑裡面那條,這樣很危險捏"(他指裡面一條給步行者走的窄水泥道),我聽了好生氣喔!私以為這條路就你們騎士的嗎??但冷靜後,突然想,我這樣不也是本位主義作祟?於是我就不氣了, 這已無關對錯,而是能否站在不同立場或角色去著想,願我們都能提醒自修,別成了那種討厭的自私鬼,共勉之~

Becky 提到...

◎親愛的小V
是啊~所以我也謹記在心,要先冷靜把自己放在他人的角度裡想一下再說。上回和我強迫騎車症同學聊到田徑場繞圈的淺規則後,她也講了一些她在河濱騎車的時候碰到跑步的人的問題。我後來自己騎UBIKE的時候,用騎車的角度去看跑步的人,很有趣,會有不一樣的感覺(是的,騎在車上的時候我對跑步的人的心裡OS也有,哎唷~雖然不是跑在腳踏車道上,但為啥要跑在邊線,不能過去點唷,會撞到,很危險溜),但也提醒了自己以後跑河濱的時候也要稍微注意一下。角色互換時都要注意一下,騎車也不能亂亂騎或突然大飆速,以免也有突然衝出來的跑步或散步+遛狗的人,畢竟,河濱是大家共有的。所以,大家還是要多做做不同的事,從中會發現不一樣的感覺。說到底,大方向還要自己要先做對的,不給別人添麻煩的事。也別管是甚麼團體,要是用團體去想,很容易就會放大自己(從眾心態)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換個角度想,沒這次的經歷我們怎知這間公司的真面目,對待賽事與看事的選擇角度,我自己覺得我們是又升級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