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新聞稿一出,FB上有些人開始紛紛跳出來說自己20年前也曾參與,好懷念。
想想,真的很妙,讀書的青春時代,電腦還是386,沒有手機,誰能想到科技進展越來越迅速,人際關係透過網路串連的越來越簡單,然後發現,以前不認識的,現在,或許認識也或許僅僅是點頭之交的人曾一同擠在一個不怎麼樣的場地,看著同一個團體,蹦蹦跳跳搖滾到最高點。
此新聞稿一出,我倒不是感嘆時光飛逝,而是突然想起,在那個物慾、物資不是很發達的年代,連個演唱會場地都捉襟見肘的點滴。印象中那時還和同學一起還抱怨過:丟死人了,人家國外的場地都是室內,又大又漂亮,我們竟然是在足球場而且還是在飛機航道下。
飛機航道下這點,我記得當時最為被大家所詬病,因為覺得飛機一飛過,那音噪會影響演唱會的品質。妙的是,大家抱怨歸抱怨,可演唱會開始後,也就都忘了,雖偶有一兩架飛機飛過,但反正搖滾樂一下整個High翻天,轟隆隆的外加近距離頭頂呼嘯而過的龐然大物,反而覺得是種
莫名的特色。這,不是反諷,而是隨著時代演進,多元化的訊息接收,陸陸續續發現國外也有很多在大型公園舉行的演唱會,在滿滿是草地,感覺有點破爛的中山足球場這樣站著跳著坐著,其實也沒有甚麼,相對的,能有飛機頭頂飛過這種獨一無二的場景,現在想要還要不來呢!